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5月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送至:盐城市发改委(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15-8819054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yhc540@163.com。 附件:1、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doc 2、《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起草说明.doc 3、《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问卷调查表.xlsx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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