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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书面向我委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521室,邮编:224000

邮箱:cxyc_gov@163.com,电话:0515-86660521。


附件:1、《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情况说明.docx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征集部门:盐城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3-26 截止日期: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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