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不断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公平法治环境、高效服务环境,亭湖区以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聚焦司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小组负责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领域。一是聚焦司法不公,重点排查法院有案不立、枉法裁判、执行不力,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突出问题。二是聚焦执法不规范,重点排查公安部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突出问题。三是聚焦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重点排查其他执法部门以罚代管、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夯实实施步骤。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集问题线索,听取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确保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查深查透。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紧盯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对排查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持续巩固提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质效。强化工作考核,把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机制情况作为检验整治成效的重要依据,推动常治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