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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3 17:22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巡察反馈意见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共指出3类10项30个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打基础、促规范”不扎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委党组进行巡察反馈后,7月26日,委党组书记、主任顾明东主持召开委党组专题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委党组巡察反馈的主要精神和要求,传达学习了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八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领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8月20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并经多轮修改完善,确定形成10个方面104条整改措施。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

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顾明东同志任组长的“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委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围绕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整改台账资料,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察交办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委通过3个月集中整改,完成了一批整改事项,取得了一批整改成果,确保在1年内完成所有整改事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6月29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落实市委《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党组书记、主任顾明东强调,全委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工作统筹,确保‘一岗双责’发挥实效”三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二是今年1-10月份,委党组已经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委党组和委机关党委分别于7月26日、9月14日召开党组会与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座谈会,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调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讨,并明确委机关党委负责抓好落实。三是9月17日,举办全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为我委干部职工作了题为《着眼全局,抓实责任,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辅导,切实提升全委同志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水平。

2.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1年7月省能源局通报我市“21处长期存在建筑物占压管道安全隐患”,通过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每月开展推进情况督查等举措,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11月8日,省能源局在《通报(苏管专发〔2021〕20 号)》中,予以确认。二是2022年3月28日,我委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管道占压清理问题“回头看”,对2021年已整治完成的问题隐患逐一核实,防止占压清理不彻底,并举一反三,针对我市在建油气长输管道,按“边建边巡边改”的防范要求,全面组织隐患排查,对建湖某镇蔬菜大棚占压管道等新发现的3个问题,立即督促完成整改。三是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海上风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清单》《海上风电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日报清单》《海上风电项目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清单》,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负责”的海上风电“1+N”综合治理机制,提请市安委办印发《盐城市海上风电安全生产管理“四项清单”》(盐政安办〔2021〕28号),明晰市直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风电企业主体责任。四是与国网盐城供电公司形成联合安全检查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电力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今年1-10月份,已经组织联合安全检查3次。

3.关于“疫情防控物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防疫形势和库存物资量,报经市分管领导同意,将储存面积扩大一倍,满足分类储存的需要。二是迅速抽调人员组织存储企业进行物资清理,严格划分储存区域,于8月底前完成了物资清理,确保分类、分品种存放到位。三是加强库存物资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随调随用、不出问题,物资保障在全力组织物资采购的同时,抽调人员对在库医疗防护物资、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专项检查,联合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督查指导物资储存工作。通过全面清盘核对,掌握库存底数,落实保管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和医疗物资分类存放、满足一线防疫要求。四是已制定《防疫应急物资申领办法》《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本级医疗物资储备和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并遵照规章制度执行。五是设立疫情防护物资专用科目,并实行单独核算。

4.关于“保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完善了我委保密工作制度,并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审定通过。认真梳理统计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将军民融合处、军粮办等单位岗位纳入保密工作范围,并报市保密局审核同意。结合人员调整,加强保密制度等保密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市保密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涉密文件的收发、处理进行规范。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成立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各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综合考核中。中秋、国庆等敏感时期及时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同志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260余人次,并及时通过“清风盐城”履责记实平台进行报备。二是加强风险点排查,由委机关党委牵头,对31个处室进行了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条件不符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非集中采购办公用品”等风险点38个。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2020年度与2021年度《“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内容完全相同,我委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并在年中年底组织督查。同时,举一反三,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委务会上强调,全委同志要坚持问题导向,谋实情、出实招,在规划编制、项目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上,列出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7.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我委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等进行集体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接待事前审批、事后按标准报支流程,办公室对公务接待进行扎口审批,财务报销必须有完整附件,严禁发生先报支后审批的情况。二是组织委机关会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单位会计制度》和《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盐发改〔2022〕233号)等,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三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行〔2020〕5号),对委机关、军粮办相关人员发生多报支的差旅补助940元、800元,已全部退还至财政结算账户。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正常经费支出中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按规定须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转账支付的,都要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四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发放慰问费,对超范围报支的工会费已全部退还。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价格认定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财务不相容岗位由一人兼任问题,实行总账、现金人员分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相关财务U盘。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建设,要求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整理编制记账凭证,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登记。要求全委人员在正常经费支出发生后,原则上须在一个月内签批报销结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三是出租房屋电费未足额收取问题,根据盐财资复(2021)46号市财政局批复,从2022年1月起,市区迎宾北路200号、202号、204号资产已委托市国发公司经营管理。对于“电费未足额收取”的金额是4647.43元,经核查,军粮办出租房屋电费是以“总电表数”向市供电部门缴纳,7家承租户按分表缴纳电费,差额为走廊、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公共设施用电,三年来(2019-2021年)差额电费4647.43元,军粮办已向7家承租户分摊收缴。委分管领导已约谈了军粮办负责人,要求军粮办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情况。

9.关于“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重大活动、规划等专项经费支持,根据《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盐发改〔2022〕233号),明确委机关不先行垫付专项费用,同时单列核算、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批手续,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报销时应提供协议合同、票据、审批文件、明细目录等。出现重大调整的事项,涉及处室需报委党组会集体会办研究后再履行报销结算手续。

10.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盐城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采购管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做到机关采购有章可循、高效规范。目前,按“管理办法”相关程序,我委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了市场化用车单位。

11.关于“经济运行调控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保供工作的通知》,落实电力保供措施,细化各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支撑。二是市发改委和市供电公司联合编制《盐城市2022年电力需求侧保供方案》,执行期间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原则,科学开展错峰避峰调度,力争做到精准调控。三是成立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心,全市发改、供电系统驻点合署办公,全面指导和监督全市电力保供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实施需求响应,今年夏季累计开展需求响应工作17天。五是根据工业企业资源利用评价体系,对C、D类企业有序用电进行精准调控。综上,在今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期间,全市电网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夏季高温期间,全市电网负荷连续4次刷新纪录。

12.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加强“三重一大”研究事项会前审核,征求意见不充分的,坚决不列入研究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委党组会19次,研究的91个事项均一次性通过。二是关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党组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自5月19日始,计列席党组会12次。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做到“真”批评、“敢”批评、“严”批评,并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这一做法,将长期坚持。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制定2022年党组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已将机关党建内容纳入机关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二是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已经就绪。三是10月14日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四个同步”工作。

14.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目前两名入党积极分子,都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二是每个支部都划分了党小组,并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利用支部换届机会,各支部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规范进行了选举。三是印发《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重点强调了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记录要求。四是领导班子成员都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活动。“七一”期间,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都以党员身份参加。

1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出入编干部档案审核,通过安排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学习,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来委指导,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自5月份起,开展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专项审核“回头看”,建立登记销号制度,逐项整改完善,已对相关问题全部“清零”,并将长期坚持。

16.关于“人岗相适度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今年以来委机关提拔任用中层正科职5名、中层副科职1名,交流中层正科职2名、副科职2名,职级晋升3名,从乡镇(街道)、园区选调4名选调生进机关,接收省委名校优生选调生1名。二是直属单位提拔任用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职级晋升3名,招聘事业单位名校优生1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合理调配工作力量。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尚有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围绕勇当沿海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定位,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对标赶超、争先进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省95个县(市、区)中,为我市11个板块选取对标对象,引导全市各板块找准发展参照系和坐标点,合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总量、速度和特色全面提升。同时将“对标赶超”工作纳入市对县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中,每半年进行评估,年终进行考核,对部分地区薄弱指标及时发放工作提示函,力促我市各板块与对标对象缩小差距、跨越赶超。二是针对今年我委承担的15项考核指标、1项考评指标,在全委层面建立专班推进、专项督查、考核奖惩三项机制,制定出台省考指标推进方案和提升方案。委主要领导在每月月度例会上专题调度省考指标推进情况,排查分析缺口环节,研究推进举措。特别是针对2021年4项全省10名以后的指标(有2项已不再由我委牵头),加大盘点力度,落实到具体行业、具体企业、具体项目上。建立“红黄”灯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推动板块补短补软。今年上半年省考指标反馈中,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差异系数等2项指标评估结果为“好”,较去年有较大提升。1-10月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等7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保持全省前列。同时,将省考指标推进情况纳入委内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动全委上下加快营造实绩当先、实干争先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各相关处室认真分析近几年省发改委系统考核失分点,逐项查漏补缺。特别是针对“单项工作评价”“创新工作成果评价”两方面短板,加大与省发改委对接汇报力度,提炼特色工作亮点,力争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绿色发展”等单项奖方面取得突破。四是印发《盐城市2022年富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盐富民办发〔2022〕1号),包括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重点群体增收、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强富民增收工作实施保障等6类32条重点工作任务。五是会同市工信局严格能耗强度刚性约束,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科学分析全市能源消费情况,形成《全市上半年用能形势分析》等报市政府。加大对能耗低、产值高、效益好且能够明显拉低全市能耗强度水平的优质项目能耗指标的支持力度,润阳光伏、立铠精密等33个优质项目报省开展节能审查。印发《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疏导能耗指标约束和瓶颈制约矛盾。对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未按相关规定实行产能置换和能耗、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项目,不予支持。

2.关于“出谋划策‘智囊’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委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盐发改〔2022〕78号),明确了20项课题调研任务,已全部完成。调研完成省社科应用发展规划课题《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区建设思路及实施路径研究》,目前已结项;完成市委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深化合作协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已获得结项证书;起草上报《盐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阶段性监测分析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关于我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调研报告》《关于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的情况汇报》等多篇研究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1月12日、19日连续举办两期“处长讲坛”,共邀请23位处长上讲台谈明年思路、谋工作创新,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了两次总结讲话,对加强发改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发改部门参谋助手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沿海处、新能源处和资环处等处室提出的沿海高质量发展路径、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双碳路径分析对策建议对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将起到较好的借鉴作用。近期我委正在摸排省、市优质高端智库,寻求洽谈合作,借助外脑提升我委整体研究能力。二是截至今年2月份,全市44项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部通过市政府审批印发,其中《盐城市“十四五”黄河故道片区发展规划》于2021年11月10日以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盐城市“十四五”渔港海洋渔业发展规划》于2021年8月31日以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三是加快构建全市“1+1+3+8”沿海发展规划体系,目前,《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盐城实施方案》《盐城“十四五”沿海发展规划》等12个规划方案正在进行会签程序,计划印发实施;《盐城沿海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四是梳理2018—2020年牵头制定的两年以上行动计划(意见、方案、规划等),分类制定评估计划,于9月下旬印发《市发改委2018年至2021年期间牵头印发文件落实情况评估计划表》的通知,对巡察反馈的20项两年以上行动计划(意见、方案、规划等)逐项明确了评估成果提交时间节点。目前,已完成1项规划的阶段性监测报告。五是起草《市发改委“三个重大”评估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并于10月28日印发实施,《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评估督导的对象、范围和重点、评估督导计划制定、评估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估督导成果运用和附则六大部分。

3.关于“贯彻落实‘三新一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印发实施《盐城市不锈钢产业链培育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1-10月份,全市33家不锈钢产业链规上企业实现开票销售1315.66亿元,同比增长15.24%,占全市23条重点产业链开票销售的31.3%;完成入库税收3.63亿元。德龙公司荣登全国工商联“202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第56名和“2022年中国民营制造业企业500强”第31名,较上一年度上升45位、22位。截至10月底,27个不锈钢产业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2.6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8.7%,其中德富不锈钢制品、德众金属制品等12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培育尊信金属、明浦金属、东日不锈钢等8家不锈钢产业链规上企业。响水不锈钢产业社区中心2栋厂房主体竣工,正在进行内部管道安装。盐城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启用。二是完成《盐城市晶硅光伏产业链培育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晶硅光伏产业链工作计划》的编制印发工作,制定完成“两图三清单”。1-10月份,全市69家晶硅光伏产业链规上企业实现开票销售890.6亿元,同比增长148.99%,开票销售额占五条地标产业链的33.49%;入库税收12.02亿元,列全市23条产业链第二位,同比增长111.35%。三是积极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目前大丰联鑫钢铁有限公司AOD精炼炉炼制粗钢问题已完成省级整改验收;举一反三,围绕重点行业落后设备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河道、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养殖、水产养殖尾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开展“回头看”,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出现。组织大丰区、滨海县、响水县对2020年、2021年国家警示片披露问题进行回头看,根据国家、省长江办要求,报送披露问题点位信息、整改情况信息、披露问题周边视频监控点位信息等,实现常态化监管。四是推动成立盐城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双碳工作专班,调查了解全市碳排放现状,形成《盐城市碳达峰工作研究报告》报市政府(市《调查研究报告》第32期刊载)。印发《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城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1+6+13”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1+1+4+N”的组织推进体系,试点推进盐城市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现实路径,努力创建全国有影响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五是赴相关县区督查“两高”项目整改情况,形成《关于全市“两高”项目整改推进情况的汇报》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两高”项目整改的通知》等通知,加快“两高”项目整改,对处置不力、进展不快的县区发改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4.关于“筑牢发展基础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低零碳产业园区试点已经纳入意见草稿,正在报省出台。二是围绕构建深度融入长三角的“2+2+4”产业体系,依托沪苏集聚区、常盐工业园、苏盐合作园区等合作载体,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项目引建成效明显。截至9月底,产业基地共签约落户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26个,总投资1413亿元,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7个(100亿元以上项目3个);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31个,总投资676.1亿元,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4个(含100亿元以上项目1个),总投资100亿元晶科光伏电池及组建项目、总投资20亿美元金光纸业大丰产业基地项目、百度首个江苏智算中心成功签约,总投资100亿元的天合(大丰)储能项目、总投资102亿元阿特斯光伏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00亿元的蜂巢汽车动力电池一期、天合光能10GW光伏组件、金韦尔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投产。三是推进金光一期一阶段项目建设,厂区内的酸站、原液等车间已完成桩基63%,厂区道路、排水设施等工程已完成68%,酸站车间已施工到2层,原液车间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配套的能源中心项目已完成装机方案、煤炭指标替代方案、项目选址、核准及能评批复等手续。四是成功推动金光、凯金等5个项目补充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五是中海油LNG一期4台22万方储罐已经建成投运,9月26日接卸第一艘来自卡塔尔船舶9万吨天然气,一期扩建6台27万方储罐已经全部封顶,正在加快建设,2023年全部建成投运。国信滨海2台100万千瓦火电9月26日已经开工建设,2024年底第一台投运,2025年4月投运第二台。六是赴青岛港、滨海港等地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推动港产城联动发展,助推黄海新区高质量腾飞》,服务领导决策;赴省协调响水船闸实施主体、收费性质拟变更汇报沟通,向市政府书面情况汇报,提出的推进建议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盐洛高速公路步凤互通项目在12月上旬已审查通过。滨海港国电投煤炭码头扩能项目顺利推进。争取近20个交通基础项目得到国家政策开放资金支持;我委联合市交通局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盐城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发〔2022〕17号),出台了《盐城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方案》;今年8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交通基础项目扎口,由市初审后报省进行项目前期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同时将所有省、市重点交通基础项目推进及完成情况,列入市对县目标考核。东兴高速东延工程完成施工图审查,推进用地组卷。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滨海港铁路支线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82%,大丰港铁路支线开工建设,响水港铁路支线、射阳港铁路支线进行规划研究。盐射高速今年底前通车,滨淮高速在建,响水疏港高速开展规划研究。连申线响水段航道整治前期工作已完成,报省政府,待省同意后即开工建设。港口吞吐量今年1-10月过亿吨,预计全年1.2亿吨,明年全年1.3亿吨。

5.关于“拉动增长‘动力源’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策资金支持,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争取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项目16个;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56个。1-10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1%。二是加大省市重大项目调度力度,19个列省重大项目、103个市重大项目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关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每季度督查通报全市富民增收工作最新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5元,同比增长5.7%,总量排名苏北第1,增速排名全省第5。二是会同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分析、督查、指导,针对薄弱环节,采取了针对性措施;面向响水、阜宁、滨海召开低收入群体收入提升工作对接提醒会,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三是贯彻落实《盐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考核中“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指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四是印发《盐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成立了盐城市“一老一幼”工作协调小组,加快我市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一老一幼”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五是每月通报2022年市政府20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并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请市领导会办解决。

7.关于“经济安全基础不稳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快建立物资储备体系,配合市水利局推进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9月23日下午,盐城市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主体结构竣工验收,2023年投入运营。二是编制印发《盐城市长输管网规划(2019-2030)》,为盐城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县县通”提供规划支撑。三是滨海LNG外输管线和中俄东线分别于2022年10、12月建成试运行,全市“两纵三横”天然气干线网络已有“一纵两横”投运。下一步重点推进省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射阳段工程项目建设,力争省沿海输气管道如东-东台-大丰-射阳-滨海段工程项目2023年上半年分段核准,下半年开工建设,加快形成“两纵三横”天然气干线网络,增强我市天然气保供能力。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管网建设灌南-响水支线、阜宁-射阳支线、兴化-大丰支线,帮助城燃企业对接国家管网申请开口,加快长输管道分输站至城镇燃气门站之间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打通管道天然气普及“最后一公里”。预计2023年6月滨海、阜宁县将实现管道天然气供应、2023年12月响水、射阳将实现管道天然气供应,全市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

8.关于“主体责任传导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4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班子成员重大变化后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问题,委党组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到位,印发了《市发改委党组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小组成员和机构设置。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巡察问题反馈后,委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制定了《2022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盐城市发改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廉政意识,深入开展全委“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出台《市发改委“510”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中秋、国庆等敏感时期及时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覆盖开展4轮约谈提醒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260余人次。7月份,组织委机关干部以及直属单位全体同志赴阜宁停翅港新四军军部旧址、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实境教育,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充实机关纪委,选配1名年轻同志担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机关6 个党支部和4个直属单位党支部选好配齐支部纪检委员,并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教材,组织开展纪检知识专题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9.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建立全市“两高”项目清单,赴相关县区督查“两高”项目整改情况,形成《关于全市“两高”项目整改推进情况的汇报》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两高”项目整改的通知》等通知,加快“两高”项目整改,对处置不力、进展不快的县区发改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引导各地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科学分析全市能源消费情况,及时调度用能空间,形成《全市上半年用能形势分析》等报市政府。加大对能耗低、产值高、效益好且能够明显拉低全市能耗强度水平的优质项目能耗指标的支持力度,润阳光伏、立铠精密等33个优质项目报省开展节能审查。三是组织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编制5人),认真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规定,积极整改“未按财政检查要求,补缴少扣的工会费”问题。截至2022年8月,已将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5人欠缴的工会费全部补缴到位,总额为4037元。同时,委分管领导约谈了单位负责人,要求举一反三,杜决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10.关于“工作主动性及时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积极推动市一院二期工程、中医院南扩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目前市一院二期工程按时序推进,中医院南扩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实施《盐城市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政府投资建设操作办法》。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我委进一步研究分析,积极寻求化解路径,与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多轮磋商,拟定了《盐城市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政府投资建设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于8月2日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发挥消费联席会议作用,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恢复回升,1-10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5%,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第6位。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快速发展的措施》等,在全市发放餐饮、购物、汽车、家电、旅游等消费券1.18亿元,带动消费10亿元;举办第二届“515盐城消费节,开展促销活动1273场次,实现销售(营业)额63.8亿元,同比增长9.6%;举办丹顶鹤湿地生态旅游节、“我爱盐”青春艺术周、“盐盐夏日,暑你精彩”暑期游等系列活动;建成KK-PARK国际街区、数梦小镇DA街区等特色街区,引进积家、卡地亚等70多家首店首品,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

11.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创新“六个环境”,逐一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6个领域、30个方面、171项工作任务。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强营商便利度指标监测,逐一制定指标对标方案,细化落实持续推进。二是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出台助企纾困20条、稳外贸15条、服务业10条等政策意见,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突出服务企业,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项目大推进、产业大招商”活动,建强用好“盐企通”“一企来”“直通车”等涉企服务平台功能,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常态化深入一线疏解营商环境堵点难点。固化政策直达,建立全市服务企业政策“点对点”送达机制。三是探索实施“拿地即开工”“多图联审”“多测合一”“水电气联合报装”“不动产交易登记一链办理”等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彰显盐城特质的自主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全省首创、全国领先的创新案例和示范试点。其中,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平台,初审时限由原来4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精简事项由省清单83个减为60个,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由省规定的100个工作日减为59个工作日,减少材料由省规定的320件减为210件。四是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月会办季通报”工作机制,通过督查、会办、通报等方式,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截止2022年11月份,我市现有严重失信主体数量1946家,占全市注册企业数0.73%,治理退出2136家,较年初下降0.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已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12.关于“专项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会同市财政局于4月8日下发通知,组织“2022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6月27日下达资金计划,2022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共支出1868.06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3.4%。二是优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今年在公开选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时,明确综合评分办法,将“最低价中标”调整为“综合评分最高中标”;同时,今年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核查的基础上,新增现场复核环节,由我委业务处室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纪委,并邀请一位财务专家,以抽查方式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复核。三是我委积极开展各类涉企补贴政策梳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跟踪督促工作。阜宁县发改委于今年2月14日,将涉及4家企业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东台市发改委于今年4月2日,将涉及2家企业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13.关于“争取发行多品种债券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整理汇总国家企业债券相关文件,印发《企业债券政策文件汇编》,加大企业债券的宣传力度。二是抢抓国家“1+1+17”政策契机,积极推广创新案例,推动品种创新,在绿色发展、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储备优质募投项目,建立2022年企业债券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督促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2022年发行企业债券八期。全市发行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基金债、绿色债券等4个专项创新品种,实现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基金债两个品质“零突破”,我市也成为继南京、苏州第3个获批基金债的地区。

14.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在近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规范记录会议内容,记录体现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情况。凡是研究人事事项均实行票决制,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开展期满考核,及时组织小结、测评和考察谈话,经党组研究票决后正式任用。二是我委将在2022年度“一报告两评议”中客观总结年度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寸步不让的盯劲、一抓到底的韧劲,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重大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过程跟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组织开展原因剖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整改成果。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全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促进全委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努力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做好整改成果转化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筑牢政治坚定清醒的理论根基,保障巡察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项目大推进、产业大招商”活动,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全市发展和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660554;邮政编码224001;电子邮箱fgw0515@163.com。

 

中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2月31日


来源:发改委_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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