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给予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且新增列入统计库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是支持企业数字平台建设。服务业规上企业、国家级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开发建设平台,经营期满1年,注册用户达到100个,设备、技术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销售服务、物流专业服务等平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亿元以上,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资讯服务平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平台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四是支持企业服务能力提升。为提升服务能力,年度新增设备、技术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物流企业智能化、智慧化技术和设备,年度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