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盐城市根据《盐城市公安局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以保安服务业、易制毒化学品行业、涉外单位及外国人管理、网吧经营服务业、工程运输车通行、驾驶人培训考试、特种行业公章刻制业为示范创建工作切入口制定相关行业信用评定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公安行政管理权力事项,明确了信用认定标准、等级划分标准(并以认定划分标准制定所涉企业信用评定结果)、信用修复标准和联合奖惩措施、奖惩实施单位等,以制度固化了相关行业领域的信用管理工作。在认真落实相关行业信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也逐步向公安机关其他各业务领域拓展,在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准确、及时归集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和暂住人口信息,抓好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信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企业台账,以保安服务业、公章刻制业、涉外单位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为示范,根据行政许可情况建立我市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厘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动态台账。
二是统筹推进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全面梳理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三是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惩戒,梳理重点领域公安部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2021年以来盐城市公安局通过各类平台媒体集中公示、曝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企业314家。
四是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了打击恶意欠薪、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和涉税犯罪、打击骗取医保资金和非法收购药品等专项行动84次,挽回各类直接经济损失8900万人民币;同时采取有针对性地防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手段,积极预防和减少经济领域犯罪;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执法协作、为市场信用评级提供参考意见等方式,维护政府和社会信用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在继续做好人口统计年报工作和维护人口信息系统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和管理,建立高危人群的控制机制,提高了追逃成效,通过VPN网的方式,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点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和部分流动人口集中的村(社区);拓宽信息采集范围,将非露天场所流动人员和劳务市场登记人员纳入信息采集比对范围;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系统传输、比对实效和质量;推广“高危管控”平台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流动人群高危管控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利用信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管控流动人口120万余人次,管理高危人群2.1万余人,成功追逃8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