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规定,结合全市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启动联动机制,向全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按2019年7月份执行的我市城乡低保新标准620元/月计算,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52元/月,全市共需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1100万元,可惠及21.15万低收入群体,努力缓解近期物价上涨对其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
我市给低收入群体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