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主动函告在盐的市外各安评机构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2-06-08 09:38 [ ] 浏览次数:

 

近日,盐城市安监局主动服务企业,专门发函向在盐安评机构尤其是新进入的市外安评机构发送告知函,从规范执业、合同备案、安全评价业绩表审核、收费标准、信用评价与履行承诺、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管理和服务企业等七个方面告知安评机构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文件尤其是盐城市政府对中介管理的具体要求,并赠送相关文件,以促进安评机构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公平竞争,提供高质量的安平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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