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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城市发展改革系统省级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4 17:50 [ ]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9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发展改革系统评选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省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1115日至11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21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发展改革系统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地址:盐城市行政中心505室(邮编:224000

监督电话:86660505

 

盐城市发展改革系统省级表彰评选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14   

 

盐城市发展改革系统省级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1.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推进处

2.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先进工作者(3名,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1.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与合作处处长朱春天

2.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鸣胜

3.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轨上海科科长唐飞

 


来源:发改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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