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等规定,鉴于盐城技师学院校舍调整和住宿条件改善等情况,经研究,我委拟对盐城技师学院学生住宿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新核定的标准具体为:
文港路南校区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间4人及以下的宿舍,800元/生.年;文港路北校区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间5-6人的宿舍,600元/生.年;文港路北校区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间7-8人的宿舍和文港路南校区部分未达到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条件的普通学生宿舍,均为500元/生.年;海洋路校区的学生公寓,仍按1000元/生.年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80千瓦时用电量和40吨用水量,并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为学生提供服务。
以上标准自2021年春学期开始执行。
如对上述重新核定的标准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030172916@qq.com。
联系人:孟进,联系电话:88190530,15251076272。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