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苏发改经改发〔2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等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将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pdf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商务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