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16:19 [ ]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2017年度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盐审改办通〔2017〕10号)文件要求,在征求市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了《2016-2017年度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6-2017年度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盐城市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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