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要求,经过申报、自评、初评、复审等程序,现对205家涉企中介机构的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相同星级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5天,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
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与行业监管部门联系,由监管部门联络员汇总后,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建国,联系电话:0515-69083721,传真:0515-86660721,电子信箱:605292282@QQ.com。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