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中介管理办[2013]3号
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中介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同时,配合2013年度中介信用评价工作和行政审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指:环保、安监、消防、节能、气象、质监等;
2、2012年度五星级中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中介机构执业的时效、收费、质量等内容。
三、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在听汇报的基础上,以检查执业台账为主,同时,配合检查规范管理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拟定11月份完成。原则上一家中介机构半天,具体时间提前2天通知到行业管理部门。
2013年10月31日